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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青云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99年7月20日后,当派出所找我时没坚定正念,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并交了书,之后心里特别内疚,是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对不起师父,今天特此声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说、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4/2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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