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维芳
我由于学法不深,2001年4月10日在执著心的驱使下,在街道办事处写了"不上京、不聚会、不串连"的保证,我这样助长了邪恶,现在我非常痛心。
在此我严正申明,所写的保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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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5/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