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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春和 我于1999年7.20日时讲清真相证实法时被邪恶抓去,由于当时悟不到这是对我的严重考验,在怕心下,在“保证书”上签了名。现在我悟到当时的行为属于出卖大法和背叛大法的行为,为此我感到非常悔恨和痛心。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签过的“保证书”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3/60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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