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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美兰

    在2000年戒毒所期间,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的内心无比悔恨。在2002年10月下旬,派出所、警务区、社区那些日子天天找我,叫我写“保证”,写“四书”,每天电话数次,到我家敲门,我不给开,他们说是上面的指示,叫我要配合他们的工作,我坚决不配合,不写,后社区主任又找到我丈夫叫他写,我丈夫就写了,现在我声明所写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5/6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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