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美兰 在2000年戒毒所期间,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的内心无比悔恨。在2002年10月下旬,派出所、警务区、社区那些日子天天找我,叫我写“保证”,写“四书”,每天电话数次,到我家敲门,我不给开,他们说是上面的指示,叫我要配合他们的工作,我坚决不配合,不写,后社区主任又找到我丈夫叫他写,我丈夫就写了,现在我声明所写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5/6064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