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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玉华

    我是1996年4月28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大法中受益非浅,然而江泽民犯罪集团盗用政府名义在1999年7月22日公布取缔法轮功,当时这真是晴天霹雳,使我痛苦和失望。在社会种种压力下,我违心地向单位写了保证书并签了字。今天,我要声明,我以前写下的违背修炼人要求的保证书和签字作废。我不能失去我的良心,我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坚决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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