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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包凤霞

    1999年7.20后的一天,派出所来人通知我去派出所一躺,另外还有几名同修一齐前去的,到办公室里有警察让座下,同时让我们都“表态、签名”,我当时心里很不安、生气,不知所措,被迫签了名了。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有怕心,不敢说心里话,没敢向警察说“法轮大法好”,现在后悔晚了,只能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定的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2/6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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