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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加彬 我于2001年5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又于2003年7月16日,被邪恶派出所强迫抓走,被非法洗脑50余天,恶警先后强迫我分别写下“三书”。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2/610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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