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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桂兰 我是九四年得法的,由于自己修炼不精进,常人执著心重,在邪恶集团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和在“保证书”上签字。事后感到后悔,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现在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和签字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4/61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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