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锦玉、方新民、李金娥、李风香、李素霞、王文生
本人郑重宣布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