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莲裙、李华珍
在派出所户籍的压力下,自己违心地在户籍所写的不炼功的表格上盖了手印,现本人郑重申明所盖的手印作废,本人仍要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