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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薇 我在99年7月至9月间,由于怕心、私心,在工作单位写过两次“保证”。此后内心一直愧疚。虽然也走出来证实法,但还是被人心带动,在遭邪恶迫害时,违心地交过保证金。两年之前就意识到应该写严正声明,但种种顾虑、人心制约着我。在我认识到自己的利用大法之心时,我认识到严正声明不仅仅是洗刷个人修炼的污点,更是维护法、证实法时,我终于有了写这个声明的勇气与决心。在此声明本人所写过的所谓“保证”作废。否定曾经有过的对邪恶的妥协行为,归正自己的言行,真真正正地溶于法中。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9/614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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