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政钊
在单位反对大法的活动中,我也误入歧途。在此,我声明我的签名做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