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增仁
以前无论在派出所或公安局,所写的“保证书、认识材料”,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