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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芬 今年5月份,因邪恶抄家,被抓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多天。这段时间内,我一直正法,坚持炼功。但是到放我的时候,由于情面的影响,在放我的“证明”上按了手印(这个证明上有诬蔑大法的字样),符合了邪恶的安排,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以前没有做好,摔倒了再爬起来,继续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学好法,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发正念,坚修大法紧随师,彻底否定邪恶的安排,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不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不愧对大法弟子的称号。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61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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