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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鲁秀芬 我因公安人员逼迫写了“保证书”,对自己放松了修炼,犯了错误。后悔之心无以言表,只有今后刻苦修炼,精进,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我必须做到。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郑重声明以前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情或不对的事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61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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