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炳玉
本人在镇领导和派出所的逼迫下,因执著太重,违心的写了保证。现在声明“保证书”作废,重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坚修大法。感谢师父的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