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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翠兰

    我97年修炼法轮功。99年7月22日去北京上访,被他们抓回。回来我几次去北京上访,讲法轮功真象,被他们抓回来劳教。在2000~2001年1年的时间里,他们用各种手段,亲人的感情和在精神上给我洗脑。最后在他们的迫害下,写了“不炼、不学”和破坏法的话。我现在真正明白了,我以前邪悟所写的东西和说过的话,从现在开始声明作废。从今以后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大法紧随师,救度世人心更坚。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6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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