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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芬芳 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在政府的高压政策下,在拘留所被迫抄了一份所谓的“悔过书”。那是我心里非常不情愿的,现在声明作废。这是我一时的糊涂和疏忽才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从拘留所回家后我就非常地后悔了,为什么要出卖自己的良心呢?这都是常人的那些放不下的执著。今后一定要按照师父的法轮佛法的标准去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做到“真、善、忍”,去掉名、利、情,不辜负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跟上正法的进程,放下一切执著,每天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617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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