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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文艾

    2001年8月,国安局四人,保卫科2人强行到我家搜查,当时我不同意,由于我爱人学法不深而签了搜查证。这件事做得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特此声明作废。2002年4月在被非法绑架关进看守所共49天。国安局叫我爱人交了2千元(我不知道)并由5月23日释放时,我爱人又签了释放证。通过不断学法认识,5月23日由我爱人所签“释放证”声明作废。大法学员是好人,是最正的生命,怎么能配合邪恶呢。今后坚决按照师父对大法弟子的要求去做,学好法,讲清真相,发正念清除邪恶,跟上正法进程,走好我们以后的路,完成我们的史前大愿和历史使命。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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