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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淑娥 我于96年得法,得法前身体患有多种病,得法后身体很好,2001年12月去北京证法被抓,教养期间,在意识不清楚得情况下背叛了大法,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特此声明以前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617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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