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珍 我是从1997年得法的,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在2001年9月19日去北京证实法被抓,被送到拘留所,15天后被非法教养2年,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执著太重,常人心放不下,走了弯路,背叛了师父和大法,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写了“三书”,自己后悔莫及,愧对师父的苦度。我所写、所说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5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