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乐小明 2001年6月,我因讲真相被非法拘捕,先后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近5个月,在劳教所的强行洗脑及残酷迫害下被迫接受洗脑。解教后已醒悟,在此严正声明在中国江氏政府的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6185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