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宝安
我由于学法不深,许多执著心没有放下,在高压下,做出了一些不符合修炼人心性标准的事。我在这里郑重声明,当时写的“悔过书、揭批书”等一概作废,从今往后更加坚定修炼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