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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云萍

    我是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使我受益无穷。以前的病也好啦,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但在99年迫害以后。母亲被派出所抓走,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期间,被恶警把门牙撬掉了两颗。饱受非人的折磨后又被送到劳教所。由于被折磨得身体虚弱,劳教所不收。又转回看守所。后母亲的身体稍有好转又被送到其它劳教所。在我去劳教所看望母亲时,警察说如果是修炼法轮功的就不许见,无意之中,默认了自己不是修炼人,说了违心的话。以后的我开始麻木了,度日如年。母亲劳教期满被放回来后,讲了被迫害的经历,我和我们全家人都害怕了。我在怕心的严重干扰下,仍然坚持修炼,但不敢同外人说自己所有的变化都是在大法中得到的,我和家人都非常害怕政府。丈夫因为害怕政府的搔扰,打骂我,逼我放弃修炼。我也向邪恶妥协,犯了更大的错误。但我的忍让与怕使他们更加变本加厉无限度的迫害。我受不了被迫离家出走。我以前干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在此我郑重声明,我在被迫害时神志不清时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去掉怕心,从人中走出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后我要勇猛精进,用大法充实自己,维护大法,助师正法,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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