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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倪春艳 我于2003年11月9日晚,被县东城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在看守所被迫害15天。在看守所期间,由于没有放下人心和执著,向邪恶写了“保证书”,现在十分后悔。在此声明: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1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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