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爱珍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和“真、善、忍”标准的一言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走好最后的每一步,用一颗纯净的心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6197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