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宝玲
在邪恶势力的高压下,我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论一律作废,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