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连君、梁利美
本人在X村派出所写的不利于法轮大法的保证书、文字和言论一律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7/7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