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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程兴国

    我于2002年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并打开了“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横幅,后被武警发现带到了天安派出所。两天一夜的时间别说吃饭,最后一天连厕所都不让上,晚上将我用两个手铐铐在椅子上,躺不下,坐不直。我亲身见证了在谎言毒害下天安派出所的邪恶。后将我带到一郊县公安局,由于学法不深,同时也存在怕心,我配合邪恶说出了姓名地址。在非法拘留期满后,单位在“610”高压下,让家人苦哭哀劝,我写了“保证”,向邪恶妥协,给自己的正法之路留下了污点,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干的事,这是真正的耻辱,愧对师父的慈悲救度。在此,我通过《明慧网》严正声明:以前我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并紧跟正法进程,用心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揭谎言,讲真象,全身心助师正法,直到法正人间。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62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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