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张建芳

    我九三年得法。我没有文化,我边学法边识字,渐渐地我能把《转法轮》念下来了,但是对大法的理解还是不深。1999.7.20以后,大法和师父受到破坏和攻击,当时就想把这么多年身心的变化和自己全家受益的真实情况讲给世人,不料被坏人举报,被当地派出所强行非法带走。在九天当中,由于自己的怕心和人的情,使自己不情愿地按了手印,以后也签过字,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在派出所和其它地方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统统作废。今后我一定认真学好法,按照师父说的三件事去做,学好法,修正自己,发正念除恶,讲清真象,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6208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