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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朝星

    我99年1月得法,2000年3月被非法传讯,在派出所被市安全局非法审讯,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深,向邪恶做了妥协,被它们办了洗脑班,强迫洗脑一星期。由于自己学法不够,认识不清,向他们写了“检查、保证”,在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在此,我郑重声明:我在派出所被邪恶非法审讯时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紧学法,发正念,讲真象,严格按师父说的三件事去做,勇猛精进,以自己的正念正行洗刷自己留下的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62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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