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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胡友成

    我96年元月得法,通过学炼法轮功,身心都得到了健康。99年7.20以后,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多次骚扰我。两次绑架我,其中一次送看守所,一次送洗脑班。在此期间及以后,我做了一些错事。我严正声明:我过去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说、所写所有违反大法要求的语言及书面“材料”统统作废。所有错误的“保证、承诺”及违心的谈话一概作废。今后,我要做个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把自己溶于法中。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62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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