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香君
以前我写的“保证书”及在看守所写的“悔过书”,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助师世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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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