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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凤春 7.20以后,派出所警察去我家找我签“保证”,我违心地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那个签字不算数、作废。我决心修“真善忍”,一直修到底,跟随师父走好正法时期的每一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621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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