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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卢群芳、尹大玉

    2003年3月30日,我们和几位同修去讲真象,被当地派出所的恶警抓去,它们叫我们登个记,写下名字地址、来干什么之后就可以回家,我们照实说了,但它们出尔反尔,不但不放人,把我们家抄了,还把我们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一个月后它们把我们放出来,叫我们在释放证上签字就可以回家,我们当时人心出来了,有了求安逸之心就把字签了。回来后经过学法,我们悟到不该配合邪恶,我们没有错,是在救度众生,签什么字呢?应该堂堂正正走出来才对。因此特声明我们签的一切字都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0/6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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