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耿社梅、路瑞芳、赵卫民、刑富学、赵月娥、常书爱、赵换秋、段银环、候风新安翠针、申社香、杨运身、安绍梅、杨花、朱换针、耿改社、张书香、赵书梅、李新纯
以前所写的“保证书”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8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3/1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