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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沛伦 我是一名小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诋毁大法的活动中,由于怕被学校开除,违心地签了名。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此严正声明:过去的签名作废。今后坚定地紧跟师父修炼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1/622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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