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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建利 99年7.20后,我违心写的“保证”都不是内心的真实想法。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从今以后,我要加倍弥补,做好师尊讲的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真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1/622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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