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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菊邦

    我是一九九九年三月得法的,江氏集团迫害大法以后,村委会配合派出所、乡政府对我施加压力,由于学法不深,用人的观念对待,我被迫签下了“保证”。事后,我知道我错了,我坚持每天炼功、学法。不久,“610”又几次强迫我签字,我坚决抵制没有配合邪恶。但也没有发表严正声明。后来,通过不断学法、看《明慧文摘》,与大法弟子交流切磋,认识到签字是不对的,不发表声明是回避自己的污点,修大法是严肃的,我在以实际行动证实大法的同时,必须以纯正的法理清除自身的污垢,严正声明不单单是对曾经不符合大法的错误言行的一种归正,也是要清除曾经因为自己不严肃的言行给与此相关的人造成的不良的影响,更是对自己和其它空间中许许多多生命的慈悲和拯救,尽全力倾注所有,去实现自己证实大法的誓约。为此我严正声明:曾经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签字”、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正纯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2/62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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