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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士广

    我1997年春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但1999年7.20以后我县公安局和“610”将我多次关押,特别是2000年3月把我和其他学员强行关进洗脑班2个多月,其间强制我们看诋毁师父的录像和栽赃陷害的录像,强制我们“认错”、写“悔过书”。否则遭恶警毒打、罚站、罚晒、罚跪;更有甚者对学员家属威逼、利诱、扬言“如不接受洗脑,将被判刑3~5年,到期不改还要加刑,永无出头之日;在监狱里更不会有好日子过,还要遭到毒打、折磨等等”。家属们在巨大的恐吓之下,无理智的站到了邪恶的一边,不择手段的对待着我们这些善良的亲人。由于学法不深和怕心的作用,随和了他们的要求,做出了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所以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在强制压迫下所说、所写的“悔过书”之类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随师正法,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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