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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郝殿芬

    在2002年3~4月份,时间记不准了。邪恶警察到我家抓人。让我放弃修炼大法,不放弃就送劳教所。我因为私心太重,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邪恶警察威逼下,说了大法修炼者不该说的话。对不起苦度我的伟大师父。对不起大法。虽然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但并没及时发表声明纠正,心想用实际行动弥补吧。每期《明慧》都有严正声明,都没引起我的重视。直到10月30日94期《明慧周刊》上“放下证实自我之心 多从整体提高角度悟 走好自己的路”这篇文章看完后,才认识到严重性。特此声明在残酷迫害下所说的“不炼”两字彻底作废。坚决修炼法轮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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