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丽 我在拘留所里,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和我的家人为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声明作废。重新做好,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弟子在正法时期应该做的一切,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4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