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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缉珍 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所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情,现在我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清除旧势力的安排,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做好师父强调的三件事,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625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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