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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金凤

    我于2003年11月2日被邪恶迫害,由于当时自己没有在法上认识法,执著于情和修炼的环境,结果配合了邪恶,邪恶让我签字、按手印、按指纹、照相、签律师书。邪恶问我话时,我妥协了。邪恶又操纵我家人把我送入精神病院,结果又配合邪恶去精神病院进行法鉴。以上在这次迫害中没有做好的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5/6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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