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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贤兰

    在2000年2月,我由于学法不深,在派出所,在洗脑班上写过不符合大法的话,在党员处分书上也签过名。尽管这些都是在邪恶逼迫下所为,但我现在认识到这些迎合了旧势力的安排。我决不承认旧势力安排的一切,为了全盘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我严正声明那时的所作所为及签名全部作废。今后抓紧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5/6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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