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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志芳

    1997年6月开始修炼大法后,身心受益,家庭和睦,2001年去北京证实大法,被看守所非法拘留,后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在高压强制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我被邪恶生命钻了空子,不能从法上认识法,由于平时学法不深,很多执著心未去,被魔利用,走向了可耻的邪悟,写了所谓 “保证书”等之类破坏大法的东西,给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在此我声明:自己过去向邪恶妥协,在任何环境下写过的邪悟的东西全部作废。重新走上正法修炼的道路,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6/62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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