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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雅毓

    2002年初期江××一伙强奸民意,搞株连政策。每个单位都要人人对法轮功过关表态,从幼儿园孩童,小学生到离退休人员,人人都不放过。每个人都要签名“保证”。我是1992年退休的职工。退休前我是单位里闻名的病号,常常冬天住在医院里面。每年都要花销一定数额的医药费。1997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得到净化,精神和道德也得到升华。自从修炼以后,没有花过单位的一分的医药费。我也把我修炼以后身心受益的实际情况讲给我昔日的同事,当他们看到我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变化后,一方面为我高兴的同时也惊叹于大法的神奇。我退休后常年住在外地,在这次人人都要对法轮功过关的“签名”中,单位书记找不到我,就找到和我要好的同事。这位同事是了解我炼法轮功的,在大法受到迫害和诬陷后,我曾经多次同她讲过真真象。她担心我修炼法轮功会株连我所在的单位,如果我不签名我们单位的书记无法向上级党委交差,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她以她个人的名义为我签了名。实际上他们是采取此方法向上级交差。我严正声明无论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为我签名“不修炼法轮功”一律作废。无论是在哪里,在任何环境下,我都要坚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完成自己的史前大愿,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7/62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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