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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本华 我99年2月得法。2003年8月26日早晨5点钟,五名警察闯入我家,把我带到公安局,送往洗脑班,在犹大的说服下,我妥协了。我现在醒悟了,特此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学好法,做好师尊教导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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