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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蓉荣 我于2000年12月9日依法去北京证实法,在人民的广场──天安门,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被抓到前门派出所,后转入北京朝阳区看守所。预审时,由于怕心和不配合邪恶的法理不明,明知警方抓捕我们是无法律依据、不符合司法程序的,还是在“拘留证”上签了字。这是纵容邪恶对善良的迫害。现声明签字无效,关押大法弟子是不合法律的,更是违背天理的,我们决不认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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