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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俊欣 我97年得法,自7.20以后,向乡政府写了“保证”。现在我决心洗刷污点,用法理净化心灵,坚信师父,坚定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每一件事,紧跟正法进程,摆正大法弟子在正法中的位置。声明“保证”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8/628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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